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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武则天男宠事件:冯小宝暴死之谜!

时间:2016-12-08 作者:yuanbei 浏览:   手机版

冯小宝这位人物还是历史上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一位人物,可以说是屌丝逆袭的代表人物!虽说逆袭得不够完美,因为他是武则天的第一位男宠!冯小宝也称之为薛怀义,早年不过是市井之徒,因被千金公主看中,推荐成为武则天的男宠,才一步登天!但是冯小宝最终下场极其悲惨,小编接下来就来揭晓冯小宝暴死之谜!

冯小宝简介

薛怀义(662年-694年12月25日),原名冯小宝,京兆鄠县(今陕西户县)人,受千金公主推荐成为武则天的男宠,是武则天的第一个面首,并且因此被封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、梁国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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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宝

冯小宝与武则天

有人说,武则天包养男宠是心理需要,有人说是生理需要,有人说是二者兼顾。从历史年表看,唐高宗李治死于弘道元年(公元683年)。这一年,武则天61岁。事实上,在李治驾崩前的二圣临朝时期,武则天就没有正常的性生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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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宝和武则天

李治人到中年,就患上了头痛病,发作时十分剧烈。这个病对肠胃系统也有很大的影响,吃睡不香,精神自然也焦虑。到后来,李治的视力也开始下降,终日只能躺在御榻上养神,看上去是一个颓唐、死期将至的老人。这种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,既不能让自己产生房事冲动,也唤不醒武则天的情欲。

按时间计算,李治当权的后期到垂拱初年,也就是公元685年,长达十年左右,武则天的性生活一片空白。她的精力都集中在平息叛乱、消除隐患、施行酷吏政治,追逐权力上面。因此,不能说武则天是“寡妇一有权,立刻就淫乱”。但,恰恰是对权力争斗的投入,使她容光焕发,精力充沛,重返青春。

这说明,武则天是一个男性心理占上风的女人。于是,她的性爱方式也像男人一样具有进攻性。在她和李治的卧室里,四周都安装了很多铜镜子,在李治身体健康时,两人不分昼夜地娱乐,一边交欢,一边从镜子里欣赏自编自导自演的“枪战片”。

有一次,名将刘仁轨来求见,一进李治和武则天的卧室,看见李治坐在镜间,吓得惊呼: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臣独见四壁有数天子,不祥莫大焉。

满房间到处都是皇帝,是够雷人的。说起来,这也是宫廷中闹的一个笑话。但这样颇具创意的房事欢乐并不长久。李治死后,武则天只是专心致志地干一件事情,就是追逐权力,这之中的兴奋和刺激,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武则天内心的孤寂感,她不是一般市井中的寡妇。

可是,即便你再认真,再专注,对某一件事再投入,时间一长,难免都会感到厌倦和疲惫。很长一段时间,武则天的神经始终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,在政治上取得优势以后,她猛然松弛下来,感到无比的空虚和疲倦。这时的她,渴望从年轻貌美的男人那里追忆自己的青春时光,需要用性欢乐来填补心灵的空虚。说直白一点,就是饱暖思淫欲。对武则天来说,饱暖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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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宝服侍武则天

无论男人或者女人,妄想和手动终究是隔层布如隔千里路,唯有实战方可解渴,曹操的望梅骗术不顶用。作为帝王,你需要什么,自然就有人为你奉献什么。这是帝王的权利,朝臣的义务。献媚也罢,效忠也罢,总之都是讨好。于是,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为母亲献上了一个帅哥,他的名字叫冯小宝。

这个冯小宝,是洛阳市井卖假药的小货郎,终日走街串巷,沿途叫卖。干这行当,需要具备两个条件,能说会道,身体健壮,否则吃不了这碗饭。冯小宝行,天生就是卖的。一个偶然的机会,冯小宝结识了太平公主。

太平公主见冯小宝高大魁梧,肌肉发达,身材倍儿棒,当即有心留用他。留用就是留下来用,一用,果然很爽,这冯小宝能征惯战,经验丰富,精力充沛,肾切下来不加葱蒜也能炒一大盘。最经典的是,他的阳具比较罕见,可与嫪毐之物媲美。

太平公主是个孝顺女儿,自己试用之后,确定效果好,就有心将这个玩物献给母亲武则天。于是,冯小宝相当于一盒永葆青春的太太口服液,被一个孝顺的女儿,当礼物孝敬给了她的母亲。旧唐书《薛怀义》中记载,太平公主在向武则天介绍冯小宝时说:“小宝有非常材,可以近侍。”这话已挑得很明了,“非常材”,“近侍”,你慢慢爽吧!

礼是好礼,武则天一见也喜欢,可不敢伸手接。毕竟高宗尸骨未寒,就算寒了,作为太后怎么也得注意点影响,直接让这礼物进宫不大妥当。武则天想来想去,想出一个主意,让冯小宝先出家,然后入宫。因为在唐朝,僧人道士出入宫廷是很平常的事。于是,武则天就令冯小宝出家为僧,还赐给他一个名字,叫怀义。这走的是“曲线偷情”路线,想当年武则天不也是削发为尼,待在感业寺里,后来才和李治搞上的么!

可是,还有一个问题,这冯小宝的出身太低微了,一个江湖卖药郎,太不靠谱,就算出了家,出身还是改不了,弄进宫来仍不像话。这时,武则天想到太平公主的丈夫,也就是自己的女婿薛绍,她让薛绍认冯小宝当叔叔。这么一搞,世上从此再没有了冯小宝,只有改装版的薛怀义。好比如今的艺人,讲究的也是一个包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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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宝的女王武则天

薛怀义这个“灰小伙”,童话般地当上了洛阳白马寺的住持,六根净了五根,就那一根不清净,频繁出入太后的寝宫。 60多岁的武则天,久旱逢甘露,精力非常旺盛,与薛怀义欢度了无数个销魂的夜晚。这既焕发她的青春,又满足她的欲望,心理生理双重快慰。在这种情形下,一个风韵犹存权势显赫的寡妇,和一个出身卑贱的午夜牛郎之间,会产生传说中的爱情吗?这是一个问题。

准确地说,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对等的。怎么不对等呢?因为,武则天对薛怀义没有爱情,只有爱慕;薛怀义对武则天也没有爱情,只有仰慕。这两种不同的情感搅在一块儿,就形成了一种含混的爱恋状态。薛怀义从一个市井小商贩,变成武则天的首席男宠,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版“灰小伙”童话。

当他飞黄腾达以后,在市井中养成的恶习就暴露出来了——洗干净了的番茄,最多叫西红柿,不可能是红宝石。《资治通鉴》中有一段记录:说这薛怀义出入宫禁时,乘坐的是天子的车马,身边有十几个宦官侍奉陪同,百姓遇到了,都奔走逃避,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马车,就被打得头破血流,打完抛弃在地,根本不管人的死活。

由于他是和尚,所以看不惯道士,好比市集里卖灰面的见不得卖石灰的。因此,薛怀义在路上遇见道士,就无故殴打,把道士的头发剃光才罢休。有人红就有人捧,有人捧人就更红,薛怀义嚣张至极,以至于那些朝廷显贵都跪地爬行,向他敬礼拜,就连武承嗣、武三思都以童仆的礼节来侍奉他,为他拉缰绳赶马车。可薛怀义压根儿没把这些人放眼里。

并且,他还纠集了一批市井无赖少年,把这些小流氓都剃发为僧,纵容他们为非作歹。当时没人敢言语,只有右台御史冯思勖站出来主张正义,以国家法令来处理违法行为。薛怀义从此记恨在心,在路上遇到冯思勖,便命令随从殴打,险些将冯思勖打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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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小宝幽会武则天

这样的货色谁不痛恨呢?可你没辙,人家是当权者的小情人,纵使有罪过,枕边一缠绵,净肉一互搏,什么都烟消云散了。你不服也无济于事,所谓世道,就是黑白颠倒,否则就不叫世道,就不叫众生。那么,薛怀义是仅凭床上功夫和殷勤的侍奉,就博取武则天的欢心,从而飞黄腾达成为朝廷重臣了吗?

当然不是。首先,我们知道,薛怀义和武则天不是单纯的肉体关系,也不是手手清刀刀断,玩一次给一次钱。他们之间,是相互爱恋的。既是爱恋,在很大程度就是心贴心。这薛怀义还真是武则天的贴心人,太后喜他喜,太后愁他愁,太后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。

其次,还得知道,这是什么时期,正是武则天为称帝准备的一段时期。李显被废,流放房州当庐陵王。李旦被软禁东宫。这朝廷政务一大摊子事儿,全由武则天一手掌管操持。这时候,谁最可信任?谁最可分忧?当然是枕边男宠,得叫他做事,不做事没有提拔基础。升官得有政绩,这是官场法则之一。于是,武则天给薛怀义安排了一个白天干的活,别光在夜里折腾了,到阳光下干点透明工程。什么工程呢?修建明堂。

明堂是儒教的宗教建筑。古代文化的中心在宗教,而明堂则是以宗教为中心,集宗教、政事、教化为一体的所在,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“大本营”。无论哪种说法,明堂都是一个神圣的地方,一个神圣的建筑。武则天很叛逆,她居然让一个男宠去主管修建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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