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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最凶残的杀人犯:靳如超,造爆炸案致108人死亡!

时间:2016-12-06 作者:wanquan 浏览:   手机版

靳如超,一个中国现代最凶残的杀人犯,很多人可能不认识,但靳如超制造的爆炸案大家肯定有所耳闻。靳如超爆炸案,又称石家庄“3·16”特大爆炸案,发生于2001年3月16日的河北省石家庄市,共造成108人死亡,38人受伤。最后经过全省近6万人的不断调查,最终缉拿归案。下面就由奇闻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靳如超爆炸案的前前后后。

恶魔靳如超犯案记录

靳如超1.jpg

恶魔靳如超

靳如超,主犯,男,40岁,江苏省宿迁县人。1989年6月9日因强奸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1997年8月19日减刑释放。

王玉顺,男,48岁,河北省鹿泉市人,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炸药。

郝凤琴,女,46岁,河北省鹿泉市人,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炸药。

胡晓洪,男,37岁,重庆市垫江县人,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雷管和导线。

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许,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西侧墙体被炸塌,但无人员伤亡;

随后,与其相邻的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,楼房整体倒塌,造成93人死亡,12人受伤;

4时30分,位于长安区建设大街东侧的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发生爆炸,第3单元被炸塌,造成5人死亡,20人受伤;

4时45分,位于新华区电大街13号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,第1单元被炸塌,造成10人死亡,6人受伤;

5时许,位于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的一居民二层小楼又发生爆炸,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  

靳如超爆炸案1.jpg

靳如超爆炸案现场

靳如超一直对其邻居、继母、前妻及亲属怀恨在心,蓄意报复。2000年5月,靳如超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找王玉顺、郝凤琴购买炸药,因炸药威力不够未购买。

同年,靳如超到鹿泉市石井乡石井村第一采石厂,向胡晓洪购买纸质火雷管50枚、纸药捻20余根。

2001年3月9日,靳如超在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岩蜂洞村韦志花家中,因婚姻问题与韦志花发生争执,遂用柴刀向韦志花头部连砍数刀,造成韦颅脑开放性损伤、脑组织破碎死亡。

2001年3月12日下午,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凤琴家,同王玉顺、郝凤琴商定以每吨1700元的价格购买炸药。次日靳如超再次找到王玉顺、郝凤琴,以40元人民币购买25公斤炸药,并做了爆炸试验。

3月14日靳如超第三次到王玉顺、郝凤琴非法制造炸药的废弃水泥厂,以950元购买炸药575公斤,并分装成14袋。

2001年3月16日凌晨,靳如超乘车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旁,将事先存放于此处的4袋炸药(100公斤),分别放于三单元的二、四层平台处。

靳如超爆炸案2.jpg

靳如超爆炸案惨烈现场

后又乘车将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边的炸药,分两次运至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的门口两侧。靳如超分别在棉三宿舍16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旁、2单元一层楼道南墙下、2单元西侧一楼窗户下,各摞放两袋炸药(每袋50公斤),在15号楼西墙外侧下放置一袋炸药(25公斤),并用随身携带的剪刀,分别在炸药上扎洞插入引爆装置。

按16号楼1单元、2单元、2单元门口西侧、15号楼西墙外侧的顺序依次将引爆装置点燃。之后,又乘车依次到建设北大街、市建一公司宿舍、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、民进街12号院,用同样的方法,将事先放好的炸药一一引爆后,逃离现场。

凌晨4时16分,育才街棉三宿舍16号楼发生爆炸,致使16号楼整体坍塌;4时30分,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,致使该楼3单元坍塌;

4时45分,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发生爆炸,致使该楼1单元坍塌;5时,民进街12号院发生爆炸,致使该院部分房屋倒塌。共造成108人死亡,多人受伤,其中重伤5人,轻伤8人。

当晚20时,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闻警而动,迅速落实公安部部署。作为自1983年追捕“二王”以来,我国警方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搜捕行动拉开了序幕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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